臺南市立歸仁幼兒園
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三、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公告
一、一次公告時間:114年3月20日(星期四)至114年4月1日(星期二)。
二、方式: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http://www.tn.edu.tw/index.htm
本園網站https://tncg099.blogspot.com/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參、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至辦理初試日止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
報名資格 |
1. 具有幼兒(稚)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
肆、進用名額及聘期: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1名,備取若干名。第二學期進用日期為114年4月7日至114年7月31日止,學期中遇缺依序遞補,依實際報到日調整進用日期。
伍、報名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次一順位之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及本園網站公告。
報名時間 |
114年3月28日(星期五)至1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9時~下午4時(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園辦公室,電話06-3308278。【地址:臺南市歸仁區信義南路98號】
三、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四、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1份
(三)教學檔案資料1份(A4大小5頁以內)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份
(五)具教師資格者請檢附合格教師證
(六)具教保員資格者請擇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正本查驗,影本1份):
1.專科以上學校「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相關科系之畢業證書(倘為102年8月1日(含)以後入學者,應再檢附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學分證明書)。
2.非「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相關科系者應檢附學程或學分證明文件。
3.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相關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須附教育局處開立之服務證明):
(1)乙類或丙類保育人員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2)教保核心課程結業證書
(3)教保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七)具助理教保員資格者請擇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正本查驗,影本1份):
1.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科之畢業證書。
2.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相關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須附教育局處開立之服務證明):
(1)甲類保育人員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2)教保核心課程結業證書
(3)教保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八)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份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甄選日期 |
114年4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 (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一樓辦公室報到) |
二、地點:本園二樓活動室。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1、 試教(60%):
(1) 範圍:主題自選(自備教材、教具)
(2) 時間:每人10分鐘(第9分鐘響鈴1次,第10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3) 試教現場無學生
2、 口試(40%):每人10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為主。
3、 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園)決定。
捌、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
一、甄選結果通知:甄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甄選結果通知 |
114年4月1日(星期二)下午2時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甄選成績複查 |
114年4月1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園辦公室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1、 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甄選結果公告 |
114年4月1日(星期二)下午4時 |
2、
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4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4時00分前到本園辦公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園門口及網路公告。
二、錄取後,發現應考人違反基本條件及報名資格各項規定,經查屬實者,即取消錄取資格;已進用者,依規定解約。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及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臺南市立歸仁幼兒園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定期契約教保員甄選報名表
報名編號: (學校填寫)
基本 資料 |
姓名 |
|
性別 |
□男 □女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年齡 |
歲 |
||
通訊地址 |
|
||||
連絡電話 |
手機: 住家: |
||||
電子郵件 |
|
||||
應徵類別 |
定期契約教保員 |
||||
教師證 |
類別: (無則免填) |
登記年月: 證書字號: |
|||
學歷 |
1. 校名: 科系: |
||||
2. 校名: 科系: |
|||||
簡要自述 |
|
||||
年資 (經歷) |
編號 |
服務學校 |
任職期間 |
合計 |
||||
1 |
|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
計 年 月 |
|||||
2 |
|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
計 年 月 |
|||||
3 |
|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
計 年 月 |
|||||
4 |
|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
計 年 月 |
|||||
5 |
|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
計 年 月 |
|||||
重要獎勵事蹟 (條列) |
|
|||||||
申 請 人 切 結 簽 章 |
本人切結無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以上資料由本人親自填寫,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不實情事,除願意接受終止契約外,本人願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申請人切結簽名或蓋章) |
|||||||
證件名稱【由學校人員查填】 |
項目 |
文件名稱 |
查驗是否完備 |
備註 |
||||
1 |
報名表1份 |
□有 □無 |
|
|||||
2 |
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1份 |
□有 □無 |
|
|||||
3 |
教學檔案資料1份(A4大小5頁以內) |
□有 □無 |
|
|||||
4 |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份 |
□有 □無 |
|
|||||
5 |
合格教師證正本查驗,影本1份 |
□有 □無 |
|
|||||
6 |
教保員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
□有 □無 |
|
|||||
7 |
助理教保員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
□有 □無 |
|
|||||
8 |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份 |
□有 □無 |
|
|||||
審查意見 |
□資格符合 □資格不符 |
審查人 |
|
|||||
立委託書人
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臺南市立歸仁幼兒園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定期契約教保員甄選報名,現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並保證絕無異議。
此致
臺南市立歸仁幼兒園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受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註:請受委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明身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