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新生報名簡章

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

臺南市105學年度歸仁幼兒園新生入園招生簡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5314南市教特〈一〉字第1050213474函。
二、報名資格:
(一)設籍臺南市者且有居住事實之學齡滿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99年9月2至10291日出生者),得向本園申請登記入園。(二)原住民籍幼兒。(三)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
三、新生入園登記日期時間表如下:
()第一次入園登記
1、登記日期:105427日(三)上午830分至下午330分止。
2、抽籤日期:105429日(五)上午9時。
3、榜單公布日期:抽籤完畢後公布,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第二次入園登記<第一次招生不足時,辦理第二次招生>
1、登記日期:10554日(三)上午830分至下午330分止。
2、抽籤日期:10556日(五)上午9時。
3、榜單公布日期:抽籤完畢後公布,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報到及註冊日期:
      1、報到日期:105429() 上午830分至中午12時止。
      2、註冊日期:10581() 上午830分至中午12時止。
四、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優先入園對象,且家長須主動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一)第一優先:符合「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所稱之不利條件幼兒,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1、低收入戶子女。2、中低收入戶子女。3、身心障礙(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有證明文件者)。4、原住民(不限設籍本市)。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第二優先:
1、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2、育有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學齡滿四足歲以上。(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3.若優先入園人數符合同一款條件致不能判定或遇有超額情形時,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三)為協助0206震災受災戶家庭之幼兒就學,持區公所核發之0206受災戶證明之家庭,列入第一優先入學項次5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五、本市各園招收學齡滿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班級,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入園:
(一)五歲第一優先入園兒。(二)四歲第一優先入園兒。(三)三歲第一優先入園兒。(四)五歲第二優先入園兒。(五)五歲一般兒。(六)四歲第二優先入園兒。(七)三歲第二優先入園兒。(八)四歲一般兒。(九)三歲一般兒。



六、報名地點:
班別
報名地點
電話
招生名額
看西總園
看西里仁愛南街2881
(看西活動中心)
06-3308278
30名扣除直升舊生及優先入園名額
崙頂分班
30名扣除直升舊生及優先入園名額
許厝分班
30名扣除直升舊生及優先入園名額
七、本園依下列事項辦理新生入園申請登記事宜:
(一)辦理新生入園抽籤作業時,雙(多)胞胎幼兒由家長自行決定是否合併為同一籤,若雙(多)胞胎幼兒登記為同一籤,於可招收名額內被抽中時,均可入園就讀。若最後剩餘正取名額被登記為同一籤之雙(多)胞胎幼兒抽中時,應依剩餘正取名額依序錄取,超出可招收名額時則依序列為備取,不得超額招收(如剩餘2名正取,被3胞胎幼兒抽中時,仍僅2名幼兒得列為正取,另1 名幼兒則為備取)。若備取名額被雙(多)胞胎幼兒抽中時,依序備取,不得有雙(多)胞胎幼兒登記為同一備取序號之情形,惟最後剩餘備取名額被雙(多)胞胎幼兒抽中時,得增列備取名額。
(二)完成新生入園登記作業後,仍有缺額時,得以受理登記方式補足之。
(三)第一優先入園招收之身心障礙幼兒或發展遲緩幼兒係指依「臺南市學前特殊幼兒教育安置原則」進行教育安置之新生,若未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本市鑑輔會)決議安置之特殊幼兒,視同一般生入園,不佔公立幼兒園每班安置2 位特殊幼兒之員額。
(四)幼兒申請新生入園登記應個別辦理,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違反規定者取消其錄取入園資格。
(五)於辦理新生入園登記時,請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印章及影本,並於現場填寫相關資料及領取報到單與報到委託書。
(六)已在園就讀之幼兒可直升該園繼續就讀,不必另行登記抽籤。
八、抽籤地點:臺南市歸仁幼兒園(看西里仁愛南街2881)。被抽中的幼生家長至驗證處出示相關證件(本人或委託書),若經唱名兩次不到,視同放棄資格。
九、錄取結果公布時間及地點:正備取名單公布於各分班門口,錄取者請向本園領取錄取單,且於429(星期五)830~12:00至幼兒園報到,並領取相關資料。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不再保留名額,該名額立即由備取順序遞補直到額滿為止。


總園地址:臺南市歸仁區仁愛南街2882

 總園電話:06-330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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