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歸仁幼兒園10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04.8.27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貳、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代理教師 職缺幼兒園代理教師
正取名額1 備取名額2
聘期 104/09/02-105/06/30(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一)第1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4年9月01日(星期二)下午1時
(二)第2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4年9月02日(星期三)下午1時
(三) 第3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4年9月03日(星期四)下午1時
二、方式:公告於本園網站(http://tncg099.blogspot.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 104.tn.edu.tw)。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第一次公告甄選(104年9月1日考試)錄取人數額滿,則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園網站(http://tncg099.blogspot.tw/)公告。
(一)第1次招考報名日期 104年9月1日(星期二)上午11時前(逾時恕不受理)
(二)第2次招考報名日期 104年9月2日(星期三)上午11時前(逾時恕不受理)
(三)第3次招考報名日期 104年9月3日(星期四)上午11時前(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園看西總園辦公室。電話:06-3308278。
三、應繳交證件:
(一)個人履歷表一式三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2張。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幼稚園類科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六)甄選當天繳交試教教案一式三份
(七)以上各類文件正本驗畢及歸還。
四、方式:採親送報名
(一)有意者請依上述報名時間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完成資料登錄,並將個人履歷資料三份(含個人簡介、學經歷證件、教師證書、專成相關證明、服務證明…等相關資料正本及影本,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10頁,個人資料恕不退還)正本驗畢歸還,親自送達本園辦公室。
(二)園址:711臺南市歸仁區仁愛南街288號2F(看西里活動中心二樓:臺南市立歸仁幼兒園看西總園)
(三)查詢電話:
(06)3308278 傳真:06-3308277
(四)聯絡人:幼兒園 陳慧娟
老師 電話: 06-3308278
(五)聘期:原則上自104年9月2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但若聘任期間
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幼兒權益者,經遴選委員會決議後,
即解聘不任用。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以市府核定為主)。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一)第1次報名資格:
1.於南市教育局公告之10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甄選代理教師列冊名單者。
2.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3.有經驗且具愛心、教學熱誠者、資訊能力佳。
4.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
以解聘。
(1)【教師法】第14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
(2)【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者。
(3)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之察覺期、輔導期或評議期者。
(4)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1.於南市教育局公告之10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甄選代理教師列冊名單者。
2.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3.有經驗且具愛心、教學熱誠者、資訊能力佳。
4.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
以解聘。
(1)【教師法】第14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
(2)【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者。
(3)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之察覺期、輔導期或評議期者。
(4)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二)第2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3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9月1日(星期二)下午1時起(請於中午12時30分前至看西總園辦公室報到)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時起(請於中午12時30分前至看西總園辦公室報到)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9月3日(星期四)下午1時起(請於中午12時30分前至看西總園辦公室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午應考前半小時親自至本園辦公室報到,逾時不得進入
試場。
三、口試及試教:下午13:00進行。
四、甄選當日請攜帶正本以供查驗:
(一)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第一階段:採書面審查。書面審查只作為參加口試之依據,不列入錄取成
績之計算,故僅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審查合格者名單公告本園網站 ,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本校網站http://tncg099.blogspot.tw/)
二、第二階段:
(一) 口試(50%):當天報到後,於中午12:50,由應試人自行抽籤決定順序。
時間6-10分鐘(含自我介紹,依教育理念、幼兒教育及行政相關問題與口語表達能力進行口試)。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 試教(50%):試教主題自訂,每人10分鐘,試教現場無學生。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9月1日(星期二)16時前公告在本園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9月2日(星期三)16時前公告在本園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月9月3日(星期四)16時前公告在本園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園遴選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經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9月1日下午4時、經第2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9月2日下午4時、經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9月3日下午4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104年9月30日止。
三、應聘錄取之代理教師,應依照本園實際需求,進行排課及職務分配,並積極配合本園指派及辦理之相關活動。
玖、其他
一、應聘錄取之教師,應依規定參加本市或本園辦理之職前研習,時間、地點另訂。
二、錄取人員報到後,經學校查知有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
3條及「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或予以解聘。
三、應考人經發現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不具備應考資格、以詐
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結果之情形,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
四、甄選時發現者,予以扣考;甄選後錄取名單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五、參加本次代理教師甄選者應遵守本簡章之規定,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其餘相關代理暨代課教師的規定如未詳實,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暨相
關法規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在不牴觸有關規定原則下,得經本園代理代課教師遴選委員會公告實施。
七、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總園校門
及網路公告。
拾貳、本簡章經本園代理教師遴選委員會通過後實施,陳園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錄取名單送臺南市政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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