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新生報名簡章

2023年7月12日 星期三

臺南市立歸仁幼兒園 112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臺南市立歸仁幼兒園

112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教師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  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  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二、  代理職缺:控管()

三、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四、  聘期:112/08/01-113/07/31

五、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  報名資格

一、  基本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至辦理初試日止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  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  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3

報名資格

1.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3.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1條所訂助理教保員資格者。

4

報名資格

1.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3.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1條所訂助理教保員資格者。

4.      或具大學以上畢業,且於任職前2年內,或任職後3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8小時以上、安全教育及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各3小時以上者代理之。

肆、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  一次公告時間:112712(星期三)112718日星期()

二、  公告方式: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s://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本園網站https://tncg099.blogspot.com/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  簡章表件:請至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  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次一順位之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1次報名時間

112713日(星期四)至112718日(星期二)上午9~下午4 (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2次報名時間

112720日(星期三)上午9~下午4 (逾時恕不受理)。

3次報名時間

110724日(星期一)至112726日(星期三)上午9~下午4 (逾時恕不受理)。

4次報名時間

110728日(星期五)上午9~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  地點及聯絡電話:本園辦公室,電話06-3308278,卓老師。

三、  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四、  應繳交證件:

(一)  報名表1 (https://reurl.cc/nDxGA6)

(二)  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1

(三)  教學檔案資料1(A4大小5頁以內)

(四)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

(五)  具教師資格者請檢附合格教師證

(六)  具教保員資格者請擇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正本查驗,影本1)

1. 專科以上學校「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相關科系之畢業證書(倘為10281()以後入學者,應再檢附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學分證明書)

2. 非「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相關科系者應檢附學程或學分證明文件。

3. 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相關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1)  乙類或丙類保育人員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2)  教保核心課程結業證書

               (3)  教保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七)  具助理教保員資格者請擇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正本查驗,影本1)

1.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科之畢業證書。

2. 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相關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1)  甲類保育人員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2)  教保核心課程結業證書

               (3)  教保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八)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

(九)  切結書1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1次甄選日期

112719(星期三)上午830

(請於上午815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2次甄選日期

112721(星期五) 上午830

(請於上午815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3次甄選日期

112727(星期四) 上午830

(請於上午815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4次甄選日期

112731(星期五) 上午830

(請於上午815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二、地點:本園二樓活動室。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60%)

(一) 範圍:自選 (自備教材、教具)

(二) 時間:每人12分鐘(11分鐘響鈴1次,第12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三) 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每人10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園教師遴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

一、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 本園教師遴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12719(星期三)下午2

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12721(星期五)下午2

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12727(星期四)下午2

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4次甄選結果公告

112731(星期一)下午2

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成績複查:

(一)  成績複查時間:

1次甄選成績複查

112719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

2次甄選成績複查

112721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

3次甄選成績複查

112727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

4次甄選成績複查

112731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

(二)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園辦公室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2719(星期三)下午400分前到本園接受教師遴選委員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2次、第3次、第4次及第5次招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門口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及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本園申訴電話:06-3308278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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